马华公会与马华部长魏家祥是政治惯性骗子,当他们所谓“实质证据”被发现原来只是“弄虚作假”,就无耻的从这个谎言跳到另一个谎言,目的就是要破坏疏通槟城交通的海底隧道与3条大道计划。自从州政府力证没有为海底隧道缴付承包商一分钱或一寸地,成功戳破魏家祥与马华领袖指控州政府为海底隧道缴付费用的谎言之后,我们已经见识魏家祥与马华领袖从一个谎言跳到另一个谎言。
魏家祥在没有出示实质证据支持其之前谎言之下,魏家祥接着跳至影射为何作为投资者之一的服装公司Vertice可以有能力兴建海底隧道。事实是兴建海底隧道的是作为总承包商的中国铁建。接着再还没有交代他毫无根据的胡乱指控之下,魏家祥又无耻的跳到另一个谎言指称中国铁建所签署的承诺书没有盖印花税章。
魏家社甚至怀疑Zenith Consortium是不是真的符合缴足资本3亿8100万令吉的资格,正当这是任何合资公司在参与竞标前的先决条件。槟州竞标委员会是由槟州秘书率领的,若Zenith不符合上述最低缴足资本的门槛,他绝对不会允许颁发上述合约给他们。魏家祥不愿意解释说明他们的谎言,反而在谎言被戳破、真相大白的时候,落荒而逃!
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其实已经滥用他身为交通部长的职权,与中国铁建会谈,突然代表中国铁建发表声明,确定中国铁建是主要承包商,而不是股东。为什么廖中莱利用公职“公报私仇”,忘了他身为部长却变成中国铁建的发言人?反之,廖中莱的声明进一步证实州政府的声明,就是中国铁建是特别项目公司(SPV)的主要承包商。只有魏家祥一直咬着不放,硬说中国铁建是特别项目公司的股东。我不是魏家祥,我没有逃避问题,而是直接面对魏家祥的指控。
昨日魏家祥出示志期2013年3月16至31日槟城州政府所拥有的出版刊物《珍珠快讯》企图要证明我有说中国铁建是股东如下:“州政府把上述工程合约颁布给由本地Zenith营建公司、中国铁建集团、北京城建集团、Sri Tinggi有限公司及Juteras有限公司组成的特殊功能公司”
我在2013年3月并没有说过中国铁建是股东。当时,代表律师还没为州政府、获颁工程的Zenith公司及总承包商中国铁建的三方合约还没敲定。一切都得在2013年10月6日签署及在2013年10月29日盖印花税章之后方才有法律地位。比较我在3月所说,仍需看回2013年10月29日盖印花税章之后合约第8.5条款所列名:
第8.5条款,代表权与保障
“Zenith Construction 私人有限公司已经确保与中国铁建独资拥有的中国铁建大马私人有限公司合资(如今称为中国铁建大马有限公司)以作为该计划的施工与执行工作的企业。他们组成的合资企业在整个项目进行期间必须确保继续运作;”
我在2013年10月签署合约之前于当年3月所说的是指参与方的合资。至于是何种形式的合资
,则一切已经在2013年10月签署盖印花税之后的合约合法生效内容列明。在这份合法合约中,清楚志明中国铁建乃是总承包商。在2013年10月前到底说了什么皆做不了准,一切皆以2013年10月的合法生效合约为准。
这就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果魏家祥真的发现当中有矛盾,为何魏家祥要等到5年后才来质问这件事?可见,这显然这并没有产生矛盾。因为若我是在2013年10月合约签署之后才称中国铁建是股东而不是总承包商才会产生矛盾。
最后,承包商还是股东的用词争议,不等于贪污。魏家祥能否解释整项海底隧道及三条主要大道的计划哪里有贪污?或者魏家祥能不能证明槟州政府领袖如何在这项工程收取上千万令吉的回扣?魏家祥必须解释哪里有贪污,才能摒除人们对反贪委员会调查工作双重标准、 进行政治迫害的负面印象, 否则人民肯定认为国阵滥用亲国阵媒体诋毁槟州政治领袖。
无论国阵是否可以成功阻碍三条大道及海底隧道的计划,将取决于Zenith或中国铁建是否可以承受得住反贪污委员会调查的压力、以及国阵媒体铺天盖地的负面新闻。问题是,如果马华或国阵成功地破坏了这项两岸三通的计划,他们有什么替代方案可以缓解槟城的交通阻塞问题?
林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