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槟城州副主席兼全国副宣传秘书及升旗山国会议员再里尔于2017年10月30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持续发表忽略事实的空洞言论
连续第二周在周日向槟州政府发出具有政治色彩的文告,看来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在周末也异常活跃于公务。
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昨日发表文告,直接回应我关于丹绒武雅工地土崩事件的质疑。对于发生于本月21日的事件,该部表示绝无徇私及将事件政治化的意图,其声明中却意图“轻描淡写”地将此意外事件归咎于槟州政府。
该份新闻文告内容,不断重复前述之指控,却乏于提供相关支持据点,并避开回应我所提出的重点证据与事实,无疑是笨拙的回避之举。
遵循程序
首先,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无法提出有效论据,来支持他们于22日发出之文告中所称环境部属下的环境局除此之外曾经“因为需要进行斜坡地的详细工程调查”,所以才拒绝批准有关计划。
对此,我曾指出环境局向地方政府所发出的信函中,未曾提及关于斜坡的稳固问题,而只声明环境局无法支持有关计划是因为其地点附近的矿石开采工地。因此,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的指控并不确实。
现在,自然资源和环境部表示,惨剧中的人命伤亡,“若非州政府不愿听从有关机构的忠告来遵守章程与条规”,是可以避免的。我对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意有所指的言论感到困惑,因为我曾表明,州政府就是在衡量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属下真正负责的相关机构,所提出的建议后才批准该计划。
对于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完全“忽略”,实际负责评估采矿、斜坡及地质的稳定研究的部门,应为矿物及地质科学局(Department of Minerals and Geoscience )而不是环境局,我感到茫然。并且我不断重复表明,矿物与地质科学局曾经在2014年12月30日向地方政府发出的信函中,对该地进行房屋发展计划给予首肯。换言之,槟州政府确实遵照相关部门对有关矿场及斜坡地的建议行事。
鉴于矿物与地质科学局也同样隶属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我对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对这些重要事实充耳不闻的举动非常不解。
没有双重标准?
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反驳我的论据,声称政府绝不会在公共安全一事上实行双重标准。我不曾发表没有确实证据的言论。但对方始终无法为自己的论点提供证据。
若确实不存在双重标准,那么或许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可以像大马国民解释,为何与发生意外工地相邻,同样毗连矿场及斜坡地的拉曼大学院校建筑计划,当时前朝政府批准的时候,环境局并没有反对?
同时,来自砂拉越的国会同僚也指出,在古晋的七里镇和Batu Stigang住宅发展计划,分别距离既有采矿地点250 及350 公尺。环境局是否拒绝批准有关计划?由此可见,环境局对于所做决定及选择,并没有标准可言。
真凶必须负起责任
无论如何,我对于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建议,州政府应该专注为受害家属提供援助,并且将元凶绳之以法,深表同意。
事实上,州政府成立州元首调查委员会,由大马律师公会前任主席拿督杨映波,带领两名资深岩土工程学者,拿督魏世福博士及兰里纳西尔教授,彻底调查事故。该州元首调查委员会不只受委派全权调查肇因,同时找出肇事负责单位, 不论他们是何方神圣。
此外,州政府已经惩治发展商发向其发出停工令,并将所有牵涉的专业顾问及承包商列入黑名单,等候最终调查结果。另外,所有工程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务书信,都被解密,列入调查范围,以示透明及公信。
槟州政府未曾推卸事件的相关责任,并将继续努力将事件的真相调查清楚,并采取应有的行动。
民主行动党槟城州副主席兼全国副宣传秘书及
升旗山国会议员
再里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