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冠英说州政府针对海底隧道一毛钱都还没有缴付给承包商,只是缴付有关三条高速公路的款项,邓章耀应该要更加勇敢地说林冠英说谎,这么一来,我就有机会在法庭证明我讲的都是事实。我们一再说明,分文未付给海底隧道工程,当槟州行政议员林峰城也说了,任何缴付给承包商的付款都是三条大道的款项。但是,邓章耀不肯接受我的声明,并说槟州政府说谎。
邓章耀知道槟州政府的政策是不起诉诽谤州政府的人,但是一旦诽谤个别领袖,比如我本身,我们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我曾在法庭多次起诉诽谤我的国阵媒体,并赢得大多数官司。
我们通过公司招标,颁布价值63亿令吉涵盖海底隧道和三条主要高速公路的工程合约。州政府也委任HSSI私人有限公司,一家专业的工程顾问公司做为独立的审核单位,以检验及审核工程承包商Consortium Zenith Construction Sdn Bhd (Zenith)的设计和报销款项。 准备环境评估报告的成本将由Zenith准备。HSSI是州政府找来的独立工程审核机构(ICE),不是找来准备环境评估报告。
HSSI私人有限公司的委任状,也是通过槟州公开招标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颁布的,因为他们的出价最低。在1957年财政程序法令底下,财政指令要求槟州政府招标委员会成员由槟州秘书担任主席和政府官员为成员。为什么邓章耀做为前槟城行政议员,不知道上述法令?
当整项工程合约是通过公开招标颁布出去的,怎么是项工程还会有贪污的指控?很明显示地,整项调查是一项政治“猎巫”及政治迫害,目的是要破坏用来减缓交通阻塞的基础建设计划,也是为了即将到来的大选破坏槟州政府。
我重申,付给Zenith的2亿800万令吉是以拨出3.7英亩的净发展地的形式缴付的,这比市价还高的每平方尺1300令吉,而且是缴付三条高速大道的费用,不是海底隧道。邓章耀又再次谎称州政府“转换”了50英亩的土地给Zenith。
槟州政府没有如邓章耀所说,“转换50英亩土地给Zenith”,针对Zenith与其它商业公司的任何商业交易,州政府没有负责的必要性,州政府没有参与也没有作出任何批准。
当我说州政府针对海底隧道一毛钱都还没缴付给承包商的时候,邓章耀不应该闪闪缩缩或逃跑,而应该拿出勇气说我撒谎,那么我就可以起诉邓章耀,然后在法庭上证明谁才是讲真话的人。如果邓章耀连这也做不到,那么我终于明白即使邓章耀如今是槟城国阵主席,民政党主席马袖强为何不愿意点名邓章耀作为来届大选国阵的槟城首长候选人。
林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