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国际会展中心计划争议 州政府获益2亿 市局槟民才是最大赢家

面对着槟民政批判槟城国际会展中心(sPICE)将典当槟州人民利益,槟州政府声称,州政府可从计划获益2亿令吉以上,但槟岛市政局及槟州人民才是最大赢家。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表示,发展商需在限期内建好国际会展中心及人民公园、维修现有的槟城国际体育竞技场、水族馆等,人民可直接享有这些福利。他补充,槟州政府给予发展商优惠,如在槟岛内兴建1500个超越密度优惠房屋单位,发展商还需自行寻找土地兴建,因此,是否将用尽全部单位固打,仍是未知数,发展商还需承担种种风险。

发展密度优惠引争议

曹观友周二在陪同下于新关仔角市政局会议厅举行记者会,出席者包括市政局主席芭堤雅、秘书洪永泰、首长政治秘书黄伟益州议员、陈翰威市议员、林秀琴市议员、哈宾达星市议员及各市政局部门主管。他即在拟定文告逐一针对近日来自在野党槟州国阵等的提问作解答,其中涉及议题包括发展密度优惠等。

针对槟民政党主席拿督丁福南计算,一般土地占售价30%,若发展商以每单位100万令吉售出,1500个单位可赚4亿5000万令吉,曹观友表不认同,他说,发展商不一定承建百万令吉房屋,也可以其他相对较低价格如30万至50万令吉房屋,所以其可获盈利难以算准。

尤端祥:冀达致四赢

唯尤端祥认为,发展公司在计算后肯定会赚入超过2亿5000万,然而其最终的实得,却是很主观性的(subjective),它可以更多,甚至超出(丁福南所指的)4亿8000万令吉,然其却存在不稳定因素,包括接下来的经济发展走向,都会影响其最终的获利。他表示,在此耗资3亿令吉的地下国际会展中心,市政局将是最大赢家,市政局也希望发展商成为另一个赢家,不希望它“倒”,以便最后达致四赢,即除了市政局及发展商,州政府及人民也将成为赢家。

他认为,发展商不是笨,天下也没有白吃午餐,所以肯定要从这个交易中获得好处,他认为,要耗尽市政局提供的1500发展密度优惠,发展商必须建造8000到1万个单位房屋计划,若以每依格87个单位(近100单位计),相等于必须找来100依格地,这在槟城“谈何容易”。

曹观友挖苦丁福南,即然对方认为提供地下国际会展中心密度优惠交易是好生意,为何没有献议其友好(friends)来投资地下国际会展中心?他指出,一如前朝政府的日落洞大道计划,州政府要求发展商建大道,同时提供其填海权力,地下国际会展中心的优惠交易,也是同一商业模式进行。

他表示,此合约于9月12日开始公开给大众查阅后,目前槟岛市政局并未收到任何书写的回应,反之媒体上却报导不少意见。针对槟民政党地方政府局主任郑两明表示,政府需提供16公顷的地给发展商兴建450个中廉价屋单位,曹观友反驳,根据现有密度指南,政府只需提供3.75英亩。“由于兴建中廉价屋的成本超过7万2500令吉,因此即使全部售屋收益归发展商,后者也不能得利。”

曹观友指郑两明误导公众 州政府只须提供3.75依格地

曹观友针对槟州民政党指责有关计划违反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法令指出,州政府援引地方政府法令第9(1)条文以为槟州纳税人提供获取会展服务的中心,所以向市政局下达指示以达成目标。市政局也通过要求献议(RFP)公开寻求公司进场。而在城乡策划法令下,州策划委员会有权力修改策划指南及允许密度提高,同样的前朝政府也为中廉价屋及其他发展项目提供额外的发展密度。

市政局将会献出约4依格地作为发展公司打造450单位中廉价屋。曹观友即在声明中反驳日前民政党地方政府局主任郑两明指政府将献出16公顷(相等40依格地)地作为发展商兴建中廉价屋,如是反驳。他说,发展商不会从中牟利,州政府要求发展公司遵守指示提供更多的中廉价屋,而郑两明却误导公众宣称政府须提供16公顷地,事实上根据现有密度指南,州政府只须提供3.75依格地;不过曹观友承认,若政府拿不出地,发展商可豁免建造中廉价屋。

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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