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锋报诽谤 林冠英出庭供证

(槟城23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起诉《马来前锋报》一案,周五上午他出庭供证时表示,本身于3年前并没发表过“废除新经济政策”,他指该报意图针对他刊登诽谤与污辱性的报导,因而要求对方作出赔偿。

林冠英在多名国州行政议员,即曼梳、阿都玛力、黄汉伟、彭文宝、曹观友、刘镇东、罗兴强、黄伟益、郭庭源、陈明发、雷尔、拉文,以及夫人周玉清的陪同下,出庭供证。

他在接受其代表律师佳日星的询问时指出,3年前在308大选后,他于3月11日在光大召开一项记者会,也发出文告,即英文与华文版本,以及翻译成国语版本,内容指槟州政府将推行把所有采购工程及合约公开招标,以杜绝新经济政策所存在的贪污、朋党主义及行政体系效率低落问题。

他也说,当时各大媒体都有出席采访,不过《前锋报》于隔日在其报章却标题“不再有新经济政策”。他认为对方意指他要废除新经济政策。

多名州行政议员也前来法庭,以行动给予林冠英精神上的支持。

他指出,随后他于3月13日再次召开记者会,以澄清他并没如《前锋报》所说的要废除新经济政策,但是对方却于隔日报章内标题“冠英对新经济政策依然固执”(DEB Guan Eng Tetap Degil),其新闻内容更有提到:“虽然他面对多方的反对,也认为其示威行动只是连累槟州人民,但他依然坚持自己的立场,即在槟州废除新经济政策。”

要求赔偿名誉损失

为此他表示,对方的言论并不确实、虚假、污辱且具有恶意的,更没有向他做出道歉。

他表示要求辩方赔偿相关严重与名誉损失。

由于时间上的因素,承审高庭司法专员诺玛拉将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11至13日续审。

双方掀骂战 案展延开审

在案件开审前,加巴星律师在庭上提起,根据传统案例,一个州属首长的案件应由来自其他州属的法官来审理。为此,承审高庭司法专员诺玛拉却当庭询问他,她是否需因此而退审此案?

后来,诺玛拉谕令暂时休庭,在内庭与诉方,以及辩方代表律师讨论是项问题。

惟休庭后,此案依然由诺玛拉继续审理案件,诉方也因此传召第一名证人即林冠英出庭供证。

另一方面,此案原定于上午9时开审,不过辩方代表律师却表示在前一天才收到诉方律师的文件,双方在庭上就针对诉方所要提出的问题展开激烈的骂战,现场一度充满火药味,佳日星因此抨击对方在浪费时间,辩方律师却回应他:“没礼貌”(Kurang sopan),惹得佳日星要求对方收回言论与立即回家。诺玛拉见状后,则在庭上不断安抚双方必须冷静,案件也因此被拖延至上午11时30分才能正式开审。

此案诉方共有5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马新社》总编辑拿督翁书雄,以及《南洋商报》记者王顺荣,至于辩方则有3名,即包括《前锋报》记者罗基雅。

加巴星:行动党立场坚定 反对建回教国

针对《星报》报导指回教党精神领袖聂阿兹表示若民联执政中央,回教党将实行回教法不在乎成员党是否同意一事,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加巴星表示不明白为何还要提起此事,也表示不管对方是不是回教党,行动党依然坚决反对任何企图建立回教国的事件。

他也说,早在1988年,最高法院已经裁决我国是一个世俗国,这是最高权限,因此行动党将坚守这项国家宪法。

光华日报·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1/09/23/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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