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公平颁发奖励金予SPM优异生

槟州政府颁发奖励金予大马教育文凭考试(SPM)优异生,乃是根据教育局所提供的名单通知学生领奖,并根据当局所制订的评级标准来颁发。

针对一些考生或家长所产生的疑问,槟州政府有必要阐明,自从教育部在2009年实施新的评级制度以来,确实令许多学生或家长产生困惑。

在此之前,SPM乃采用1A、2A、3B、4B、5C、6C、7D、8E至9G的评级制度;从2009年开始,教育部开始采用A+、A、A-、B+、B、C+、C、D、E至G的评级制度。

2008与2009年,当槟州政府颁发奖励金予2007与2008年SPM优异生时,乃是颁发予所有考获全科1A的学生。若按照当前的评级制度,当年1A相等于当前A的水平。当前的A+则是新设的评级,意即其水平比当年的1A还要更高。

为了公平起见,当槟州政府在2010年颁发奖励金予2009年SPM优异生时,我们初时只是颁发奖励金予所有考获全科A+或A的学生。

由于从2009年开始,教育部允许学生报考最少9个科目,意即报考11科目却获10科A+或A,以及1科A-成绩的学生未获颁奖励金,反观报考9科目却获全科A+或A者可获颁奖励金。

随之,槟州政府一番检讨后,遂决定调整颁发奖励金的标准,意即除了考获全科A+或A的学生之外,其他至少考获10科A的学生(A-成绩不计算在内)亦可获颁奖励金。

去年,除了颁发奖励金予全科A+或A的优异生之外,槟州政府还另设仪式恭请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颁发奖励金予所有至少考获10科A(扣除A-之后)的学生。

有鉴于此,我们今年亦采用同样的标准,让所有25位考获全科A+、218位考获全科A+或A的学生,以及另外20位至少考获10A的学生获颁奖励金。考获全科A+或A的考生,当然包括所有报考9个科目的考生。

针对有学生或家长争议,他们某些考获A-的科目,例如英文文学或中国文学等,既然属于附加科目,就不应概括在计算标准之内。我们亦接获投诉指1119英文科目的成绩为何未计算在内等。

槟州政府有必要澄清,我们只是根据教育局所提供的名单,然后再通过各别学校获取联络资料来通知优异生,而教育局并未提供我们各别考生所报考的科目与各科成绩。因此,我们无从了解各别考生的报考情况,从而鉴定他们的领奖资格。

为了让公众更了解新旧评级的差别,兹将新旧评级对比列下:

新评级 相等于旧评级
A+ (2009年开始新设评级)
A 1A
A- 2A
B+ 3B
B 4B
C+ 5C
C 6C
D 7D
E 8E
G 9G

 

由此可见,槟州政府乃是采用一贯标准来鉴定优异生的资格。我们相信目前所采用的标准更加公平,并且能够公平对待报考更多科目的优异生,同时亦可达到素质鉴控的目标。

我们希望所有SPM考生不要以获颁奖励金视为应考的唯一目的。颁发奖励金予优异生固然能够达到奖励的目的,却未必是评定个人未来前途的唯一途径。

反之,我们希望所有SPM考生能够再接再厉,更加勤奋向学,以便把本身的基础打稳,未来必然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黄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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