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青屋风波 林峰成:由前朝签署 若改合约须赔逾千万
(北海6日讯)针对巫统峇眼区主席拿督阿都拉迪米拉沙、马华及部分青屋居民的指责,槟州行政议员兼峇眼惹玛州议员林峰成澄清那些指责都是不确实的,并且歪曲事实。
林峰成透露,青屋区这块9.9英亩的州土地私营化是于2004年4月14日由当时的前朝州政府在行政议会通过,正式落实私营化签署合约于2004年12月24日。
澄清巫统指责
“是前朝政府将座落在麦曼珍这块9.9英亩的土地让给私营化公司发展,而现有的居民则被安排到安邦惹惹一座廉价组屋居住。”
他说,如果当时前朝政府在蓝图上有作出更改给154间2层半排屋,如果要发展综合廉价组屋青屋区,前朝政府应该更改合约,但是前朝却没有作出这项决定。
当初前朝应改合约
他补充,如果现在要民联政府满足阿都拉迪米拉沙、马华及一些青屋居民的要求,州政府肯定要赔偿一笔很庞大的数目给私营化发展商。
他是于周一晚在其服务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如是表示,陪同者包括市议员吴羿桦、首长助理陈楷棕、峇眼服务队队长陈厚震、林振成及李祖添。
“若州政府需要多发展96间廉价组屋及14间单层排屋给麦曼珍居民来作为赔偿,那需耗资1171万7000令吉,这都是额外的开销。”
有鉴于此,他说,州政府并不可以为了一部分的青屋区居民与巫统的要求而牺牲全槟州子民的纳税钱。
他说,如果州政府更改私营化所签署的合约,会付出很大的代价,所以州政府不会作出这样冒险的决定。
非州政府没能力 合约束缚建组屋
针对阿都拉迪米拉沙指责州政府没能力兴建组屋一事,林峰成反驳州政府不是没有能力兴建组屋,而是受合约束缚。
“阿都拉迪米拉沙要州政府交给他们(巫统)处理,试问我们怎样交出来?因巫统已经典当了青屋居民的利益了。”
此外,青屋居协主席淡米尔西文的指责他身为州议员却不曾走动选区,林氏给予反驳,并表示他身为国州议员23年期间,每次都参与选民的神庙宴会及出席丧礼,而且也到印度庙商讨青屋区居民的搬迁问题及作出对话。
他透露,州政府为了符合西文的要求已在今年4月将私营化合约解密,亲手送上一份私营化合约给他,他应该清楚知道合约的内容。
“合约内容说明青屋地段是用来兴建154间2层半的排屋,根本没有兴建廉价组屋在该地段上,因此我奉劝西文不要胡乱指责州政府。”
询及如何解决青屋区目前还末搬迁的居民,他则表示这将交由州政府做决定,他也表示安顿青屋居民的安邦热热组屋料将在月杪取得入伙准证,而如今发展商已在进行最后的清理工作。
光华日报·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9/10/06/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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