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兒瑪非法電訊站掀波‧非法電訊站6年前建了!陳宗興等3人列數據駁劉陳指責

(檳城‧大山腳)在阿兒瑪非法電訊站事件風波,巴東拉浪州議員陳宗興昨日(18日)率領2名市議員孫意志及溫維安,列出數據駁斥國陣2協調員劉一端及陳德欽的指責與矛頭,並形容後者是為撈取政治資本,不惜搞廉價宣傳。

陳宗興說,位於阿兒瑪再也37巷23號的非法電訊站,早在6年前就已存在並操作,如果劉一端及陳德欽真的關心人民,為何6年多前當他們倆官位在身(一是行政議員及另一是州議員)的時候,不反對和要求拆除?

溫維安(右)、陳宗興及孫意志(左),聯手用數據反駁2國陣協調員的指責。(圖:星洲日報)

陳宗興說,非法電訊站的課題,早在上個世紀的1997年,在國陣掌權的年代開始出現。

資料顯示,檳州境內共有大約860個,但是只有約550個是合法的。

揶揄劉陳在朝不謀其政

他揶揄2名國陣協調員,當他們在朝當官時卻不謀其政,308遭人民唾棄下野兩年多後突然“醒”了。

陳宗興挑戰他倆,列出他們倆過去他們反對,或拆除非法電訊塔或轉駁站的相關記錄。

孫意志:要拆電訊塔或站者    找通訊及多元媒體委會

威省市議員孫意志說,在威省,任何電訊塔或電訊轉駁站,都必須向市政局提呈申請圖測。

他強調,威省市政局只是一個“技術性”的機構,如果所提呈的圖測都獲得4政府機構的批准,尤其是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元媒體委員會,威省市政局將會一一通過。

“因此,我要呼吁那些要拆除電訊塔或電訊站的反對黨人士,請向由國陣中央政府掌控的通訊及多元媒體委員會提出不滿,而不是針對民聯州政府。”

在威省,電訊塔或轉駁站的申請程序

  • 電訊塔需要申請發展准證(一如建屋子),以及建築准證。
  • 電訊站則只需申請建築準證。
  • 所有向威省市政局提呈的申請圖測必須先得到下列4個機構的批准,否則不受理:(一)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元媒體委員會(M CMC方法)、消防及拯救局、威省區是大馬皇家空軍或檳島民航局(靠近機場15公里內)及國家能源公司。
  • 如果在道路邊或河邊50尺內,則另外需要獲得公共工程局和水利灌溉局的批准。

陳宗興列出被拆除的非法電訊塔或轉駁站地點

  1. 馬章武莫新村(2006年-2008年2月期間)
  2. 威中英雄園(2006年-2008年2月期間)
  3. 柔府冠元花園(2006年-2008年2月期間)
  4. 馬章武莫路口處2座(2006年-2008年2月期間)
  5. 百利鎮(今年6月期間)

威省區的電訊塔或轉駁站數目

  • 目前整個威省共有451個電訊塔或電訊轉駁站,其中188個是合法的,263個非法,但這263座中,約有90%已向威省市政局提呈申請圖測。
  • 威省市政局的政策:州政府通融的漂白期(2010年12月31日)到期後,未提呈任何申請圖測的非法電訊塔或電訊站,將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 至於已提呈申請圖測者,如果不被批准,也會被拆除。
  • 阿兒瑪再也37巷門牌23號的電訊站:屬非法,已建超過6年,雖然有提呈申請圖測,但因不符合指南,所以不批准。
  • 10月5日:接到投訴後,市政局房屋組官員確認該座電訊站屬非法,已發出搬遷通知書,並在同日把有關投訴交到執法指揮部。
  • 10月20日:執法指揮部發出30天拆除通知書。
  • 11月22日:執法指揮部官員確認未拆除,開始準備向威省市政局主席提呈執法批准信。目前仍等待市主席簽准,就能執行拆除令。
  • 至於隔鄰新建的電訊發射台(阿兒瑪再也37巷門牌11號)則是合法的。有關業者已於7月30日,取得威省市政局發出的準證。

溫維安:不可或缺基施    “舊不合法,新建合法”

針對阿兒瑪再也非法電訊站,舊的未除新的就建起來的指責,溫維安列出數據點,指舊的是不合法,新的則屬合法。

溫維安說,電訊塔和電訊站已是不可或缺的基本設施,但一些民眾仍有莫名的恐懼感。

他說,反對黨一些成員趁機撈取政治資本,扮演為民請命的角色,卻沒想到這是前朝留下的手尾。

“我對這些反對黨協調員跳出來‘扮英雄’深感無奈。劉一端和陳德欽為了撈取政治宣傳,攻擊掌管地方政府事務的行政議員曹觀友的作為,令我感到憤怒。”

星洲日報/大北馬‧2010.12.18
http://mykampung.sinchew.com.my/node/125677?tid=4

VN:F [1.9.17_1161]
Rating: 0 (from 0 votes)
Be Sociable, Share!

Leave a Respo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