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益:槟岛垃圾处理不善,民政党难辞其咎!
民主行动党槟州社青团秘书黄伟益于2009年9月13日(星期日)在槟城乔治市发表的声明:
槟岛市政局近日面对垃圾处理系统的问题,其根源乃联邦政府在国会通过的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法令,导致槟州政府无法撤换效率不佳的承包商。
因此,社青团促请槟州民青团团长胡栋强在批评槟岛市政局垃圾收集与处理系统管理不善的同时,应该把矛头转向其所属的民政党及国阵,当年强行在国会通过这道违背各州人民,包括槟州人民利益的法令。
与此同时,联邦政府通过这道法令来接管各州的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清洁服务,让槟州政府被逼无限期延长现有承包商的合约。
由于这种短期更新合约的方式,让现有承包商觉得没有利益保障,导致他们不敢作进一步投资来购置新的器材与用具,进而影响垃圾处理系统的效率。
尽管民联执政的槟州政府不完全认同让联邦政府接管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清洁服务,但碍于这是国会所通过的法令,槟州政府难免显得绑手绑脚。
当年国阵执政时,民政党领袖全力支持在国会通过上述法令,藉以剥夺槟州政府管理固体废清与公共清洁服务的主权,进而典当槟州人民的利益。
即使州内许多跟固体废料处理服务有关的承包商合约到期,槟岛市政局与威省市政局被逼要在联邦政府所委任的承包公司未接管之前,不断延长这些承包商的合约。
这让槟威两地的地方政府无法委任更有效率,而且服务素质更佳的承包商,以致槟岛及浮罗武隆垃圾场的固体废料收集与处理服务没有办法获得提升。
社青团促请胡栋强认清现有的承包商,都是国阵执政槟州时期所委任的。如果这些承包商的效率不佳,我们就要质问国阵当年如何遴选这些承包商?
同样地,浮罗武隆垃圾场是在国阵执政时期辟设的。然而,因为上述联邦法令的关系,即使这些承包商没有提升垃圾场的基本建设,导致垃圾车经常翻覆,威省市政局亦无法终止他们的合约,进而导致全民受到影响。
槟州政府没有针对这个事情坐视不理,反之负责地方政府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曹观友,以及负责环境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皆在第一时间介入并跟这些承包商安排替代方案来解决囤积如山的垃圾。
社青团促请胡栋强不要再睁着眼睛说瞎话了。民青团领袖如果只会像胡栋强般乱批评,却不敢正视民政党执政槟州时期出卖槟州人民利益的事实,简直是呜呼哀哉!
黄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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