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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政府再创先举恢复第三票 致函选委会落实市议会选举

在执政满两年之际,民联政府今天再创先举,决定恢复地方选举,授权选委会执行槟岛与威省市政局的选举,而成为全国首个准备落实地方选举的州属。

槟首长林冠英今早出席槟州体育俱乐部一 项国际足球赛后,召开记者会作出宣布。

槟州行政议会是在经过多个月的考量后,于3月3日通过举行地方政府选举,选出市议员的决定。针对 此,槟州政府根据联邦宪法第113(4)条文,授权给选举委员会执行槟岛市议会及威省市议会的地方政府选举。

林冠英已致函选委会主席

林冠英表示,已在前天(4日)致函选委员会主席阿都阿兹(左图),告知以上决定,相信后者已接获函件。

他在函中告知,根据联邦宪法第113(4)条文,第一条款(fasal 1)阐明,联邦法律及州法律除了可以授权给选举委员会执行大选之外,也可以授权给选委会执行任何其他的选举。

而且,槟州法律下颁权力给州 政府成为能行使州权力的机构,其中包括行使1960年地方选举法令,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及其它。

“为了推行建议中的地方选举,我们恳 请选举委员会尽快针对地方政府选举的进行过程及方式给我们的意见。”

林冠英表示,槟政府准备会见阿都阿兹,详细讨论这件事宜,并先对选委 会给予的任何合作,致以谢意。

还政予民承担失政权风险

林冠英在记者会上表示,函件内容虽简短和清楚,但意义重大,因为槟城再度领先全马,成为首个决定落实地方选举的州政府。

“我认为,这将对大马的民主有极大冲击。我更希望,这可进一步扩大和加深大马的民主程序,使槟城再一次领先。”

他被询及时笑说,不担心面对失去地方政权的风 险,因为最重要的是符合民联的原则,即还政予民。

暂不预先揣测选委会反应

针对恢复选举期限,与中央法令冲突等问题,林冠英希望媒体先让槟政府与选委会商讨,他不要预测或制造揣测性的状况,以免过度渲染彼此的讨论。

“这是一项初期的步骤,我们还有一段路要走。但我们现启动了路线图和程序,等赋权执行选举的选委会回应。而且,他们曾在1965年前执行此项任务。”

针对选委会早前表明需修法方可举行地方选举,林冠英坚持先让前者对槟政府的正式要求给予答复,“我们按部就班等时机来临,并乐观地往正面想,不是往最糟的方 向想。”

他表示,选委会作为一个专业机构,肯定会在的合理的期限内作出适当的回复。但他不忘体谅说,选委会已经45年未执行地方选举,因 此或需时间研究和回应涉及法律等层面的复杂性。

“我们要给他们合理的时间去研究,我们既然苦等了45年,稍微等多一下又何妨。”

选委会仍未收到槟州信函

另一方面,选委会副主席旺阿末受询时表示,该会至今仍未收到槟州政府的信函。

“选委会将会探讨此信,讨论后才会作出回复。”

“至于结果是什么,目前言之过早。这涉及法律问题,我们必须深入探讨。”

当今大马 – 刘嘉铭 – 3月6日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25822

致大马选举委员会,有关举行槟岛市政府及威省市政府地方选举之公函华文翻译版本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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