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都丁宜公塚風波‧前朝被指未曾勘察實況‧土地轉移疑草率通過

(檳城)以許子根為首的前朝政府於1992年,把峇都丁宜3片土地轉移到檳州區域發展局(PERDA)名下前,不曾到當地勘察,草率通過土地轉移程序,以致發生今日峇都丁宜公塚70座墳墓險被籬笆隔開事件?

檳城峇都丁宜公塚內70座“越界”到檳州區域發展局土地的墳墓後人堅持不移走,並要求檳州政府和檳州區域發展局能夠達致一個合理且圓滿的方案,讓已經存在30至100年的墳墓繼續保留在檳州區域發展局的土地。

三造協議暫不移走70墳墓

黃漢偉(右)與黃偉益(左)出示西南縣署提供的峇都丁宜公塚週圍最新土地劃分圖。(圖:星洲日報)

管理峇都丁宜公塚的當山寺理事會5名代表,週二(1月5日)在檳州政府安排下,與檳州區域發展局總經理拿督阿茲米對話。三造達致初步協議,即暫時不移走70座墳墓。

檳州首席部長政治秘書黃偉益、丹絨武雅區州議員鄭雨週、升旗山區國會議員的政治秘書丁國亮、西南縣署副主任羅斯里等人也出席對話會。

在這之前,檳州區域發展局主席拿督阿查哈,也表達了不會要求移走已佔據區域發展局土地墳墓的意願。但他與阿茲米同樣有所保留地表示一切仍需視區域發展局董事會的最終決定。

檳州非回教膜拜場所理事會主席兼檳州行政議員黃漢偉在會議後說,檳州區域發展局已經指示建設籬笆的承包商停工,並等待新方案出爐後才決定下一步行動,並相信各造於週四(1月7日)上午實地巡察後,區域發展局能與當山寺理事會達致雙贏方案。

他說,州政府翻查檳州西南縣土地局的記錄後,證實檳州政府於1992年把3片總面積大約2.8公頃,以及另一片大約0.615英畝的州政府土地,轉移到檳州區域發展局名下。區域發展局當時繳付308萬令吉,把土地轉換成旅遊業用途。

“不過,我們還無法確定州政府當時有沒有設下特定條件,這必須翻查當年的行政會議記錄才能得知。另外,阿茲米稱區域發展局有意在上述地段展開聯營旅遊發展計劃,但檳島市政局還沒有收到或批准任何發展圖測。”

土地稅單上的業主地址是廣汀會館的地址,但峇都丁宜公塚卻不屬於廣汀會館。(圖:星洲日報)

地稅單寄廣汀會館    當山寺代表感到不明

峇都丁宜公塚屬於檳榔嶼廣東暨汀州會館?根據當山寺理事會的代表李雙喜向記者出示的公塚土地稅單業主地址,是廣東街門牌50號的廣汀會館。

當山寺理事會的代表葉雙喜對此感到不明,並表示有關地段是公塚信理會主席陳聰明的祖父留下,目的是讓峇都丁宜居民往生後有片葬身之地。至於土地稅單為何寄給廣汀會館則不得而知。

另一名代表沈亞才則堅持不移走墳墓,並要求州政府行使權力,在問題未圓滿解決前,不要批准任何即將在公塚旁進行的發展計劃。

李永光:接區域發展局函件    曾被要求清理墳墓

廣汀會館總務拿督李永光接受訪問時,透露廣汀會館去年曾2次接到檳州區域發展局來函,要求會館清理佔據區域發展局土地的墳墓。

“早年從中國南來的先人,通常會寄宿在不同籍貫的會館。所以,我們不排除土地稅單上寫上廣汀會館的地址,是因為公塚信理員曾住在廣汀會館。”

不過,他表示會館在這一方面已經無法考究,只好根據地契和西南縣署的資料,回函向檳州區域發展局表示墳墓和公塚不屬於廣汀會館。

“也許因為這樣的原因,區域發展局在程序上認為地主已經放棄清理墳墓的權力,才會產生今日的局面。”

沈亞才(右二)與葉雙喜(右四)以無法為70座墳墓的後人做決定,以及墳墓可能破壞風水為由,拒絕移走“越界”的墳墓。右一為羅斯里。(圖:星洲日報)

你知道嗎?
築鐵枝敲碎墳墓結構
12月7日,建築工人在擁有逾百年歷史的峇都丁宜公塚內築起近20根準備裝上籬笆的鐵枝。

埋鐵枝的工人為了區分地段,不只敲碎墳墓的結構,其中一兩根直接插上墳墓上,令居民大感不滿。

峇都丁宜居民起初不瞭解豎起鐵枝的原因,過後四處打聽下,才曉得先人的墳墓佔據了檳州區域發展局的土地。居民於去年12月27日在公塚前和平糾察,抗議檳州區域發展局建鐵枝的行動。

上述屬於檳州區域發展局的地段位於“丹絨武雅第二走廊”範圍內,原則上是不可展開任何大規模發展計劃。

星洲日報/大北馬‧2010.01.05
http://mykampung.sinchew.com.my/node/88995?t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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