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巴星限纳兹里 周内授权诉林甘
(槟城13日讯)行动党主席加巴星,限定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一周内说服总检察署发出“授权书”(Fiat)予他,以便代表政府起诉林甘司法短片中的主角林甘。
也是牛汝莪区国会议员的他说,如果在月杪仍未接获“授权书”,他将会约见总检察署,以提呈他必须获得“授权书”的理由。
“皇家调查委员会是由最高元首所委任,如果政府在皇家调查委员会裁决林甘已犯错后却又不接纳这份建议书,这相等于在侮辱我国元首。”
他周日在州议员雷耶的陪同下,在亚依淡巴刹时举行的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一个月前,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在国会走廊挑战行动党主席加巴星代表政府起诉林甘司法短片中的主角林甘,而加巴星也已接受这项建议。
当时他曾表示,首先做的事是向法庭申请逮捕令,逮捕林甘,然后才提控后者。他会向总检察署申请“授权书”(Fiat),一旦接获授权书,受委为林甘司法短片案件的检控官。
他认为林甘已触犯1976年专业法令,以及涉及游说委任法官及煽动法。
加巴星表示,政府有权指示总检察长发出“授权书”,并促纳兹里指示总检察长尽快完成委任手续,以让他提控林甘。
抨击的士有如公厕 应向的士司机道歉
另外,针对纳兹里抨击“的士态度有如公厕”一事,加巴星认为他所使用的字眼粗俗,显示出他“没教养”(Kurang ajar)。
他认为,纳兹里有必要向所有的士司机道歉。
他表示,纳兹里身为一名部长和专业律师,所负责的职务为国内法律提控事宜,公开的发表抨击任何组织是不正确的。“何况类似的言语,更不应该出自一名部长口中。
鉴此,他须对自身言论负责,并向的士司机道歉。”
不苟同阿查哈言论
对于槟州反对党领袖阿查哈,把前巫统升旗山区部主席阿末依斯迈的被解冻与安华和林冠英曾被拘捕入狱,而今却可出任高职一事相提并论,以合理化对他的解冻一事。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加巴星不表苟同,且无法接受。
他强调,在联邦宪法下,任何人士在被判罪后5年,有关人士有权参与竞选和出任高职。巫统升旗山区部主席阿末依斯迈因在去年8月的峇东埔补选发表“华人寄居论”课题,而遭冻结党籍3年,然而迄今仅事隔1年4个月即获得巫统的解冻。
光华日报·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9/12/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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