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譏巫青缺法律常識
(檳城)檳首長林冠英指出,巫青團向反貪污委員會投報,指責州政府以低廉地價,將依恩奧酒店旁的土地轉換為永久地契,這作法顯示巫青團缺乏法律常識及不會算數。
他說,州政府只是將原本99年地契的土地轉換為永久地契,而不是出售永久地契土地,這兩者是有分別的。
“如果州政府出售永久地契土地,就必須收取完整的地價,此地段每平方公尺是2700令吉,因此地價是3793萬5000令吉。”
他披露,在這項課題上,州政府並不是出售土地,而只是將原本99年地契的土地轉換為永久地契,因此州政府必須先扣除99地契土地的地價。
“99年地契土地的地價每平方公尺2250令吉,這塊土地的價值是3161萬5000令吉,扣除這個數目後,州政府可以收取的地價是632萬令吉。”
他表示,發展商後來申請將此土地的用途從“酒店、商業及公寓”轉換成“住宅和商業”,因此必須多付地價的5%,即189萬6751令吉。
發展商總共必須支付州政府821萬6751令吉。
林冠英今日(週二,12月1日)在檳州議會召開記者會時說,這計算法是根據國家土地法典,巫青團就此向反貪會舉報,顯示對方對法律缺乏常識,同時不會計算。
他說,州政府沒有給予對方任何折扣,不像前朝政府當年出售豆蔻村土地時給檳州公務員合作社時,給予50%折扣。
巫青團早前向反貪污委員會投報,指責州政府將依恩奧酒店旁的土地轉換為永久地契時,只收取低廉地價。他們認為這作法不尋常,並可能存在賄賂成份。
光明日報‧2009.12.01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62650?tid=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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