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观友:中央发展计划 需先申请规划准证

(槟城26日讯)民众请注意,槟威两地市政局会通过合法程序提控没有缴交传票者。因此,传票一定要还,勿随意丢掉!

早前,淡马鲁高庭的阿达尔司法专员在一项裁决中阐明,地方政府没提控任何人的权力,否则就抵触联邦宪法,即总检察长拥有绝对的检控权。这项裁决也意味着,地方政府开出的传票没有法律效应,换句话说,民众没缴交传票也不会被提控。

但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周四在记者会上解释,上述情形会发生是因为当地地方政府未根据其中一项程序,即先得到副检察司的通过,法庭才宣判相关人士无需缴交传票。

曹观友指示地方政府法令,指该法令赋予州政府权力,为地方政府提供指引。(图文:光华日报)

曹观友指示地方政府法令,指该法令赋予州政府权力,为地方政府提供指引。(图文:光华日报)

他说,根据槟威两地市政局报告显示,市政局拥有合法程序提控无缴交传票者,该局在提控相关人士前,将得到副检察司的同意,因此相信淡马鲁高庭案件不会发生在槟城,因为槟威两地市政局将根据合法程序,即得到检察司允许后,才提控没有缴交传票人士。

希望民众负起责任

曹观友说,槟威两地市政局会通过合法程序提控没缴交传票者,包括得到检察司的批准。因此,他希望民众可负起责任,一旦犯错就需缴交传票,如果对自身接获传票而感不满,可提出上诉。

较早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江作汉曾表示,房地部打算修订3项监管地方议会的法令,让地方议会可以无须假手检察司,直接把轻微罪犯控上法庭。上述3项法令是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976年城市和乡村规划法令,以及2007年建筑物和共同财产(维修及管理)法令。

法令赋予权力 州政府可提供指引

(槟城26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嘲讽民政党在失去执政权后,“不面对现实(fall out of realistic)!”

早前,丁福南炮轰首长林冠英做出赶建国际会展中心的指示,相等与”剥夺”地方政府的自主权,更是”干预”地方政府职权之举。他针对此事做出回应。他说,在民政党执政时,州政府也叫市政局“做这个,做那个”。

曹观友表示,根据地方政府法令第9条文,赋予州政府权力为地方政府提供指引。他说,为了将槟州打造为国际城市,建立国际会展中心是必要的。

“民政党在位时,也知道这条文。在槟州发展机构建了峇都加湾体育馆后,也要求威省市政局进行管理。他们当时也是叫市政局做这个,做那个。”

针对评论指槟岛市政局主席陈清水是因为国际会展中心事件而被迫提早退休一事,他说,陈清水退休的原因乃个人健康因素,加上他要往宗教方面修行,因此,应给予尊重。

曹观友:中央发展计划 需先申请规划准证

曹观友表示,他将致函首相署协调单位(ICU),提醒中央政府单位在槟州进行发展计划时,需向地方政府申请规划图测准证。

他提及,在1993年8月4日的内阁会议中通过,联邦政府属下单位如果要展开任何发展计划,就需得到各地地方政府的同意,一旦违法,将遭发出停工令和传票。

部份单位没遵守

他表示,许多中央政府单位有遵守这项条例,惟,州政府仍发现有一部份单位没遵守,因此,他将致函首相署协调单位作出反映。“这些发展计划包括学校、学院及最近的植物园扩建事件等,不遵守条例者,我们会发出停工令。”

他说,州政府欢迎中央政府的发展计划,惟,前提是必需向地方政府申请准证。他说,任何发展计划需通过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向地方政府申请规划准证;二是规划准证批准后,再申请房屋图测,就可展开发展计划。他说,中央政府部门如工程部等,只要遵循第一项条例,申请规划准证后,就可动工。

他表示,任何单位在进行发展计划前,需申请规划准证,若没有申请规划准证,市政局无法监督相关工程,及征询发展计划周围的相关人士,就等同于剥削民众发表意见的权力。针对最近所发生的植物园扩建风波,他说,市政局将指示有关单位向该局申请准证。

光华日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只要检察司批准 没缴传票者将被控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9/11/2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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